2016/1/3上午11点左右,市民郑**在天津开发区黄海路19号乐购超市购买标价为20.64元的巴西鸡脚,最后结账时却被收了2个20.64元,针对这个情况,郑**当天就找到超市投诉,并要求赔偿,被告知经理不在,无法联系,在等待半个多小时后,终于在超市2楼找到值班经理,该经理拒绝赔偿。 [附件1]
2016/1/3上午11点左右,市民郑**在天津开发区黄海路19号乐购超市购买标价为20.64元的巴西鸡脚,最后结账时却被收了2个20.64元,针对这个情况,郑**当天就找到超市投诉,并要求赔偿,被告知经理不在,无法联系,在等待半个多小时后,终于在超市2楼找到值班经理,该经理拒绝赔偿。
[附件1]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知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五条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价格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价格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价格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价格工作。因此,价格纠纷建议向物价局进行咨询投诉,联系电话: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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