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5-12-31

标题:武清汊沽港焚烧垃圾影响环境

现在是12月31日早上5点,我醒来之后以为是屋里着火了。在屋里转了一圈,发现是我住的小区裕农公寓后面有人在焚烧垃圾,味道很大很刺鼻。环境这么坏还要焚烧垃圾。没有一点公德心。希望相关部门严肃处理。不要让此类事件再发生。

反 馈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15-12-31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根据《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津政令第11号)第七条第五款的规定:露天焚烧(沥青、橡胶、塑料、皮革、垃圾、秸秆、落叶……)污染问题由街道办事处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该问题建议您向辖区政府反映协调街道解决。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天津市环保局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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