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5-12-30

标题:生育险使用问题

您好,我爱人今年9月之前在廊坊市上社保,今年9月转到天津上社保,现在已正常缴纳社保费用,只是之前的社保还没转到天津,现在怀孕已拿到准生证。我想问:1.现在的生育保险是否可以使用?2.使用医保卡时大夫说没开通生育险,要如何开通?3.生育险有没有必须在缴纳地上满一年才能用的限制,之前在廊坊上的生育险能转到天津吗?4.如果生产住院期间用社保卡,是当时就报销,还是要把单据都拿着给单位人力科统一报销?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6-01-18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咨询的生育保险使用问题已收悉,我局责成相关工作人员尽快给予您答复,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31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为其解释了生育保险的相关政策,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18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