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贺** 提问时间:2015-12-29

标题:房屋交付使用后至今没有安装煤气表

我购买的商品住宅已于2015年10月31日交付使用,至今燃气表没有按装。总是一直搪塞。前不久我咨询了燃气部门,被告知开发商居然还没有办理相关手续。房子是交付了我们,我们钱一份不差的也都交齐了,可是不具备入住条件。电视、网线也没有开通。

[附件1]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5-12-30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知悉,依据《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您所反映的问题建议联系房管局或建委。房管局联系电话:23316187、建委联系电话:2319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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