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5-12-28

标题:天津市生育保险发放方式的问题

你好,天津开发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开发区分中心发布通知称2015年11月1日起生育津贴不再发放到个人账户,而是将发放至参保单位账户,请问:

1.我媳妇2015年7月开始休的产假,到2015年11月中旬产假结束,生育津贴会发放到单位账户还是个人账户?如果发放到单位账户,单位是否要全额发放给个人?

2.鸿富锦精密电子(天津)有限公司出通知称:2015年11月1日起,女性职工产假期间不再发放工资,只发放生育津贴。此规定是否违反相关社保规定?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6-01-13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件收悉,您反映的生育津贴发放问题已责成相关部门为您答复,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29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电话联系,为其解释生育保险待遇的相关政策,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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