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于** 提问时间:2015-12-27

标题:关于无房证明怎么办理问题

老公在山西的部队,是军官,属于集体户口,我户口在武清区,打算在武清买房子,用老公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但是需要我们开无房证明,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老公不能回来,我可不可以代办?可不可以两个人开一个证明?都需要带什么证件?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5-12-30 是否超时:否

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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