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5-12-25

标题:小区物业私自销售地下停车位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家住在津南区富力桃园天富园的业主,近日我所居住小区的物业“广州天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对小区地下车库停车位进行出售,并且还对原停车位租金恣意涨价以达到刺激地下停车位销售的目的。物业公司这样做是否具有法律依据还是违法销售,作为业主我们有几点质疑:

一、如果地下车库的所有权归全体业主共同享有,那么物业公司是否得到相关部门或小区业委会、业主大会的同意和授权?

二、如果地下车库的所有权归物业公司或开发商所有,那么开发商是否已单独取得住宅小区地下车库产权证?

三、如果开发商已单独取得住宅小区地下车库产权证,那么物业公司或开发商出售地下停车位之前是否已取得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销售许可证?

四、停车位租金涨价是否具有法律依据,是否已到相关部门进行备案,是否也已得到小区业委会、业主大会的同意和授权?

以上问题还请相关部门领导百忙之中予以调查、解决,为我们广大业主主持公道,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6-01-12 是否超时:否

刘*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12月28日

刘*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富力桃园小区地下车库问题,天津市津南区房地产管理局已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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