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美电器下发通知,名义上让非销售人员与普通员工销售微店里的商品,卖不出去商品的人罚款。然后现在领导直接就说让员工自己购买,就是要强买强卖!不买就罚款,要不就别干了!咱都是老百姓,销售的东西先不说品质,就是价格也比同样产品贵了很多。这和国家禁止的传销有什么区别。请领导能给与帮助。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用人单位强迫职工购买商品的,职工可以明确拒绝,如果单位因此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到仲裁申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31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用人单位强迫职工购买商品的,职工可以明确拒绝,如果单位因此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到仲裁申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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