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红桥区居民,大学毕业后2012年10月在北辰一民营企业工作,签合同3年于2015年9月30日到期,就业期间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金,到期后没有续签合同,但仍然在该企业上班,由于该企业需要迁往外省,无奈于2015年10月24日提出辞职,至目前尚未找到合适工作,请问未找到工作期间我这种情况能否领取失业保险金.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为其解释失业保险领取条件规定:“①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③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具体是否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由失业保险管理部门审核。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30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为其解释失业保险领取条件规定:“①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③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具体是否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由失业保险管理部门审核。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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