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5-12-23

标题:关于本市退休职工医保异地安置报销手续问题

尊敬的相关部门领导:

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处理我的咨询。

我是本市造纸五厂的退休职工,现因帮儿女照顾小孩,常住上海。

由于慢性病需要长期就医吃药,特在去年办理了医保异地安置手续。

打算在上海看病拿药,年底返津办理报销。

今年年底专程返津办理报销手续,单位相关办事人员要求出示就医时的处方。

关于处方问题,上海医院方面的答复是:根据有关规定,门急诊不提供复式处方。并提供了盖有医院章的《就医须知》。(详见附件照片)

眼看快到年底,这一年的医保报销办理将要截止,请问这种情况要怎么处理?

感谢领导!

联系手机:13127852642 张**

[附件1]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5-12-29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为其解释异地安置报销的相关政策,有关医疗费报销涉及经办业务,建议进一步咨询所属社保分中心。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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