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霍** 提问时间:2015-12-22

标题:关于迟到的定义

您好!

请问我国劳动法对迟到是否有明确的定义,对关于下班晚发工作邮件是否可以定义为迟到?另外对于迟到的处罚是如何规定的?希望尽快给予答复,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5-12-28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对迟到的管理建议其参考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可以到仲裁申诉。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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