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人才中心“霸王条款”,强制预收3年管理费
我是今年毕业的大学生,毕业就业落后到天津,在交委人才办理落户时,人才强制规定必须预先交3年的管理费用,索要政府相关政策文件时,工作人员却说:“不交你就别落户口。”并不提供相关政策文件。
今日天津市出台新政策,2016年取消人才中心户口管理费,从1月1日实施执行。按照此政策,我们当初预交的费用,理应退回。
恳请相关部门核实!
我是今年毕业的大学生,毕业就业落后到天津,在交委人才办理落户时,人才强制规定必须预先交3年的管理费用,索要政府相关政策文件时,工作人员却说:“不交你就别落户口。”并不提供相关政策文件。
今日天津市出台新政策,2016年取消人才中心户口管理费,从1月1日实施执行。按照此政策,我们当初预交的费用,理应退回。
恳请相关部门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