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5-12-17

标题:人才中心“霸王条款”,强制预收3年管理费

我是今年毕业的大学生,毕业就业落后到天津,在交委人才办理落户时,人才强制规定必须预先交3年的管理费用,索要政府相关政策文件时,工作人员却说:“不交你就别落户口。”并不提供相关政策文件。

今日天津市出台新政策,2016年取消人才中心户口管理费,从1月1日实施执行。按照此政策,我们当初预交的费用,理应退回。

恳请相关部门核实!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5-12-22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教委人才乱收费问题请其向教委反映。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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