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5-12-16

标题:龙吉园4号楼2单元1楼业主在小区公共绿地私建鸡窝

龙湾城龙吉园小区的4号楼2单元1楼业主,在属于小区的公共绿地上,私建鸡窝,养鸡养鸭养鸽子,遍地都是动物粪便,严重污染了小区的卫生环境。多次跟物业反映也无效果。请相关部门处理此事,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5-12-31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武清区房管局、下朱庄街道办事处十分重视,回复如下:

武清区房管局:2014年,该户养鸡,物业多次入户进行劝阻,业主将鸡卖掉处理。2015年3月,该户又开始养鸡,物业多次入户劝阻,于2015年3月31日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并上报龙湾城居委会和下朱庄街综合执法,综合执法也对该户公示张贴了整改通知书。物业公司会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业主告别不文明行为。

下朱庄街道办事处:经物业多次劝说无效,现物业正联系本楼门的业主准备走法律程序处理此问题。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3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