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供热站承诺未兑现 室温仍不达标 减免的规定与标准
我们是红桥区水木天成、龙禧园、千禧园小区室温严重偏低的居民,感谢市城乡建设委对我们的关心及所做的工作。遗憾的是,供热站的承诺并未实现,我们的室温仍不达标!!!
我们要求:
(1)供热站必须向我们全体用户公开通告造成今年供热效果不好的真实原因,并以“三严三实”的要求进行认真整改,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2)据供热站的王站长说:今年供热效果不好是因为煤改燃过程中的设计有问题,导致设备匹配不合理所致。若果真如此,还须追究设计人员的相关责任!
(3)对供热站负责人承诺的:温度不达标按照供热政策给予减免。这里所说的供热政策具体是什么,我们怎样才能查到?另外,供热站收热费时限定了时限,并且可以上门收费。那么,减免时是否也应限定时限,是否也能做到上门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