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邓** 提问时间:2015-12-15

标题:要求立即纠正武清环保局信息公开违法行为

投诉人于2015年10月18日向武清环保局申请公开“华彩庭苑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环评审批意见”。但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一个月到期,武清环保局还是以事涉商业秘密为由,没有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违反了国家法律。投诉人虽然再次发函督促,仍未见效。投诉人认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四条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必须客观、公开、公正。该公开特性的要求,环保局不能把环境影响评价作为保密当作借口而不公开。所以,特向投诉,求得帮助。

反 馈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15-12-23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正在处理中。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天津市环保局

2015年12月22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武清区环保局收到第三方提供的删除涉及商业秘密内容的环评文件后,将及时依您申请的方式予以提供。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天津市环保局

201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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