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强停暖气
我们是2014年入住中北镇溪清苑小区,装修时我们没有对暖气进行拆改,可是暖气不热,多次给供热打电话,但是没人来,后来告诉我们是新小区归开发商管理。开发商来了说,暖气没有改动所以是供热压力不够。所以一直没人来管。我们去年也没有住。今年归供热了,打了很多次电话,有师傅过来修,但是解决不了,就是部分暖气片不热。2015.12.11晚上觉得暖气不热,没理会凌晨冻醒了,发现没有暖气了,给8890打电话,周六12.12一早接到022-58289510说是因为欠费,强停了。我说怎么不提前告诉一声呢,工作人员说打电话通知我们了,可是谁也没接到电话。而且条例23条说的很清楚,24小时不间断供热。现在家里凉,没法住人。请求相关部门解释为何在不通知本人情况下,停止暖气供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