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于** 提问时间:2015-12-12

标题:太平财产保险天津分公司欺骗消费者

2015年11月24日我在天津南开区上海大众昱华4S店太平保险公司续保一份汽车险,营业员刘莹承诺在11月底续保有200元加油卡有短信为证,我办理完手续她告诉我油卡月底才能给。11月底给其打电话告诉我还要等,一脱就是半个月,再次联系其公司给我的答复是没卡了!事虽小但令人气愤,该公司不讲诚信的作法应受到谴责,要求该公司道歉及返还加油卡,感谢该平台给我们消费者申诉的机会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5-12-17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知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保险业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派出机构。派出机构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因此您反映的情况建议向保监会进行咨询投诉。卫生局热线:12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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