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5-12-11

标题:投诉盛世家园物业

盛世家园46号楼2单元一楼底商违法拆除承重墙,把原来的窗户拆掉,变成了面对小区内部的大门,物业对此无所作为。我国《刑法》第114条的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住宅、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请政府为民做主,恢复承重结构,保障业主财产生命安全。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5-12-30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东蒲洼街道办事处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目前,执法大队已对举报地点进行调查,发现盛世家园46号楼底商存在违法建设行为,立即对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其尽快整改。同时,大队还要求该小区物业管理企业加强日常管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东蒲洼街道办事处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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