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王串场24段棚户区改造的三个相关问题
欣悉,王串场24段棚户区改造已进入实质阶段,本人及全家在看了全部“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之后,在欣喜之余,有几个问题需要向有关部门咨询,请百忙之中予以解答:
1、本人所住为公产房,承租人为本人母亲,这次拆迁改造是否将公产房改由承租人购买定向安置房的产权?
2、承租人在与拆迁部门签订拆迁合同和补偿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材料时,能否把新购买的定向安置房的房主名字改为本人,即由我母亲改为我本人?
3、根据补偿方案,本人及家庭所住房屋可以选择一个两居室和一个一居室,这两个定向安置房是否能使用本人的公积金进行贷款?或者是否可以提取本人的公积金余额?
因补偿方案公示即将到期,请尽快解答,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