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同小区为何不同产权
致:西青不动产管理局领导
2017年本人在天津市姚村景福公寓“智达理”购房一套,当时购房时一再“询问、落实如下几个问题:1,是否为开发商开发?回答是“大洲房地产”;
2,是否有房管局正规房产证?回答:有,半年内下本。
3. 智达里区域(当时独立围墙)内和墙外姚村村民房性质是否相同?回答:不同,院外村民房没有房产证;
4. 我买大房是否是一手房?回答:是,从开发商手里买当然是一手房----
**当时签订的是“市政安居工程合同”----
结果:2008年初,告领房本是把所有合同、票据全部交给开放商----
后发现:1.房本是西青房管局发的“正式房地产所有权证”;土地却是“集体”---后来多次问西青房管局得知:这叫“房管局的小产权”
**为什么同一院内(小院内)几十栋都是“大产权,只有四栋”房管局小产权“?
**这种产权当时为何公开卖给”集体外的人“(当时没说小产权)
请问:这种“房管局小产权(市政工程项目)的售卖”受益人、收益人是谁?必然有“隐情的”----非法不当得利!
----致西青房管局领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