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市天意司法鉴定中心收取三期鉴定费三千元是否合理,是否超出了国家规定的应收金额?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知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五条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价格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价格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价格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价格工作。因此,价格纠纷建议向物价局进行咨询投诉,联系电话: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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