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杨** 提问时间:2015-12-04

标题:非法占有集体资产问题

发表人: 殷先生 提问时间:2015-11-19

标题:上马台政府工作效率低及官官相护联合欺骗群众

内容:

发表人: 殷先生 提问时间:2015-10-30

标题:关于上马台镇的回复

内容:

发表人: 殷先生 提问时间:2015-10-15

标题:关于侵占集体资产及污染问题的回复问题

内容:

发表人: 殷先生 提问时间:2015-09-22

标题:侵占集体资产问题及环境污染问题

内容:

尊敬的领导:

我是上马台镇杨家河村村民,我代表村民反映村集体资产(鱼池)被村中两个村民未经批准非法用拉来的有毒的铸造废沙(含化学原料)填上,造成村集体资产被非法占用,造成周边刮风时黑沙子满天飞,味道刺鼻,村民不敢开窗,而且离周边住户很近,周边住户还有很多小孩和学生,严重影响了群众的正常生活和健康,应经跟村主要干部反映多次,村干部互相推诿,互相推卸责任,不作为,也不管,最后竟说管不了,试问中央党的群众教育路线实践活动、三严三实等等规定是到他们那都是摆设吗?这就是他们作为党员干部的作为吗?

请领导重视此问题,给予彻底解决,让百姓满意,之前有村民已经在北方网反映过此问题(没有给真正解决),希望你们真正把中央的规定落实到位、做好做实、让百姓可以安居乐业,幸福和谐生活,我想这也是政府所希望要看到的。

回复部门: 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5-09-30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上马台镇政府正在调查处理,请耐心等待处理结果。谢谢!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5年9月30日

尊敬的区领导:

以上是9.22日提交的问题,到今天都已经10.15日区政府仍然回复正在调查,请问这就是咱们武清政府部门的办事效率吗?给老百姓解决问题就是这个态度吗?中央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难道就是这样规定的吗?中央八项规定和三严三实规定难道就是这样要求的吗?

回复部门: 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5-10-29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上马台镇政府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经对杨家河村实地的调查,鱼池为该村村民拉取废砂及炉渣垫实,垫平后表层铺绿化土进行绿化。经核实,废砂中无化学原料,至于是否侵占集体资产问题,我们已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上马台镇政府

2015年10月

尊敬的区领导:

“垫平后表层铺绿化土进行绿化。经核实,废砂中无化学原料”

以上上马台镇的回复与事实严重不符,无中生有,试问你们是在用事实跟群众说话吗?这样违背事实的回复实在太让百姓失望,党员干部也不能颠倒黑白啊!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试想一下这种说法是不是有点敷衍百姓,官官相护的味道呢?

请区领导认真核实,就此事给百姓一个真实公正的处理意见,如果仍然不作为或乱作为,我们将举报到市政府信访,必要时投到市纪委,因为我们说的都是侵害百姓的事实

回复部门: 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5-11-18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殷先生: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上马台镇政府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情况。

谢谢!

武清区政府

上马台镇政府

2015年11月6日

尊敬的区领导:

十多天过去了,没有见上马台镇政府回复,10多天都调查不完吗?上马台政府党员干部就这个工作效率吗?另外填埋村集体资产鱼池据为己有的两个村民,一个是上马台镇杨家河村书记的外甥,一个是村委委员的丈夫,之前村书记和村主任说管不了,村集体资产都被人吞占了,还说管不了,这是一名党员干部的作为吗?相比这个事情可能存在党员干部以权谋私?

请区领导深查,此事估计有违反党纪的事实,给群众一个满意的处理结果

回复部门: 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5-11-26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上马台镇人民政府十分重视。现回复如下:

经政府与村委会及垫坑当事人共同现场勘查,当事人已承诺不再对此地填垫,由该村村委会监督。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上马台镇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26日

区领导您好! 以上这个事情各级政府已经处理好几个月了,一直没有彻底解决,处理结果太让百姓失望了,只是敷衍了事而已,试问两名村民非法侵占的集体资产为什么没有恢复原貌还给集体呢?为什么各级政府明知这两名村民跟村干部有直接亲属关系而不调查呢?是谁给了这两个村民非法占有集体资产的权利呢?(这两个村民亲口说还要在非法占有的土地上盖房子),请领导重视此问题严查细查,并责令这两个村民对非法占有的集体鱼池恢复原貌,给百姓一个满意的处理结果 请加急办理 急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5-12-11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上马台镇政府十分重视,您所反映的侵占集体资产是杨家河村西南的坑塘。经查:杨家河村百铸厂企业改制时,就该宗土地村委会与承包人签订租赁合同,其中有明确约定。如您不明,请到镇信访办反映情况。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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