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曹** 提问时间:2015-12-04

标题:关于户口迁移问题

您好:

我原籍天津武清,2007年上大学将户口迁至安徽,2011年毕业将户口迁到北京的工作单位。现想将户口迁回武清(在武清有商品房,房是我和配偶两个人名字,配偶户籍在商品房所在小区)。经咨询东蒲洼派出所,可以按人才引进将户口迁回。需要的手续资料中有一项叫“户籍证明”,需要在户口所在地开具。但是我咨询北京房山分局,人家给的说法是本人的户口页可以作为户籍的证明,不予单独开具“户籍证明”。请问相关领导我该怎么办?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5-12-09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公安武清分局十分重视,已责成工作人员与您沟通,为您答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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