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武清区民政局十分重视,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12年以上士官若在部队选择转业,则根据有关规定,回到地方后,可以选择自谋职业安置或安置工作。自谋职业安置,政府给予一次性自谋职业安置补助费,标准为义务兵45000元,在此基础上,从下达士官选取命令当年起,服役年限每增加一年,补助费递增6%。安置工作,工作岗位为合同制工人(非行政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确定。
士官若在部队选择复员,则根据有关规定,回到地方后,政府给予地方一次性性补助费,标准为义务兵45000元,在此基础上,从下达士官选取命令当年起,服役年限每增加一年,补助费递增6%。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