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5-12-03

标题:武清广厦里物业

尊敬的领导,我反应武清广厦里物业,我的下水道漏水,我从十一月份就找道物业,物业说不是他们负责的问题,我已经咨询过了,就是物业应该负责的事情,请领导给我们个说法,还有物业的态度太差了,说话跟土匪似的,请问现在还是共产党领导的天下吗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5-12-10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武清区广厦物业公司十分重视,回复如下:

1.下水道漏水的问题:您提到的管道为排水主管道,是该楼门您住房一侧的共有管道,根据物权法第八章第九十八条“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因此,同侧共用该管道的业主应共同出资对其进行维修,如有需要,我公司可以协助您联系专业管道维修进行修理。

2.服务态度差问题:今后我们还将加大对员工的思想教育,强化员工服务意识,使员工能够更好的为业主服务。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0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