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靳** 提问时间:2015-12-03

标题:无良知修理厂

自9月2日送修至今未修好,让车主跑了14次。可恨。私自更换车主玻璃。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5-12-03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知悉,依据《天津市汽车维修管理办法》第四条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是本市汽车维修行业的主管机关。市汽车维修管理处负责本办法的具体组织实施。各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领导。建议向天津市交通运输港口管理局维管处进行咨询投诉,联系电话24439304、58633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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