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天津经保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天津经保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未依法为劳动者(栗**)缴纳社会保险费。栗**,2014年3月20日,入职天津经保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期限为2014年3月20日至2015年3月19日,现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天津经保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未履行缴费义务,未确保劳动者(栗**)享有各种社会保险的权利。2015年12月1日,星期二。
天津经保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未依法为劳动者(栗**)缴纳社会保险费。栗**,2014年3月20日,入职天津经保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期限为2014年3月20日至2015年3月19日,现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天津经保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未履行缴费义务,未确保劳动者(栗**)享有各种社会保险的权利。2015年12月1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