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吴* 提问时间:2015-11-30

标题:工伤紧急处理不是在医疗定点医院就不给报销合理吗?

我单位在西青区精武镇,上班时间裁纸把手指头切伤,当时血流不止,在旁边的诊所进行紧急处理缝了针打的破伤风,劳动局工伤认定完毕,到河西社保报销工作人员以发票不是医疗定点机构开具的发票为由拒绝报销,我所在单位在村里,当时情况不允许我去所谓的医疗定点机构,再说我去的诊所给开的也是由地税局监制的正式发票,为什么不给报销!这样的规定合理吗?!除非医疗定点机构能普及到全国村镇,不然住在偏远地区的人怎么报销,收钱的时候挺痛快,报销这么费劲!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5-12-07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有关工伤医疗费报销问题告知与河西社保分中心工伤科联系。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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