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对天骥丽湖(天津)置业有限公司违法行为的举报
对天骥丽湖(天津)置业有限公司违法行为的举报2015年12月1日
该公司在开发天津市东丽区汇智俊园小区项目中,目无一切,疯狂追求利益无限大化,故存在以下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请依法依规查处:
1 签订合同及附件严重违反合同法。
该公司与购房人签约时,以政府主管部门牵头推行、统一制式为由,将供当事人协商选择的条款一律从其利益出发,不与原告协商,故意免除自己的责任、加重对方的责任,完全按其利益单方选定、制定,完全剥夺了原告的参与、选择、修改等正当权利。强行加入对其有利、对购房人不利的包括XX但不限于XX,购房人同意、确认、声明、保证等条款内容。
2 虚假宣传和欺诈。
该公司发布的“物业费2元/平米/月”,拒绝写入合同,而实际收取2.3元。其营销宣传故意将规划设计的居室在原有的基础上虚增一处。其承诺“赠送面积真实合法”的“卧室”,拒绝写入合同,事实却为违法建设。而且,当宣传承诺发挥过作用后,该公司却强行在合同中断然否认全部宣传承诺效力。为造成购房人丧失行使权利的时效,故意编造理由,扣留购房人合同数月。
3 显失公平。
违约金标准。一是该公司预料大量违约责任可能产生于自身,故其尽量避免违约金,无法避免的仅为0.01%。二是同等解除合同条件下,该公司承担0.01%,对方则承担10%,悬殊千倍。故严重不平等、显失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