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办理城乡居民医保遇到的问题
领导您好,在给我老婆办理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的时候,遇到的问题向领导反映一下望协助解决。我是津南户籍我老婆是山东济南户籍,在津南八里台镇中信公园城买的房子,我老婆办理的八里台的居住证。我老婆由于身体不适在15年的9月份从单位办理的离职,医生建议休息1年现在处于失业状态。我11月中旬从网上看到正在缴纳2016年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有一条规定持有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如果失业在3个月内可以办理城乡医疗保险并且可以续交2016年的医保,我通过12333咨询,可以去居住证所属地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我于11月20号到八里台镇劳动服务中心咨询,窗口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并打电话咨询以后,告诉我拿着居住证、就失业证就可以到窗口办理。11.27我带资料到了以后,窗口工作人员说外地户籍人员办理不了,让我去找津南区劳动局医保科的科长,说他说只要能办理就给办理,我找到医保科长,他了解情况,让我去二楼大厅办理,我到了9号窗口他了解了一下情况,说我们可以办理,拿着户口本、居住证到八里台镇服务中心填一个申请表可以交2015年的费用,2016年的在八里台服务中心办理。我再次来到八里台镇劳动服务中心,这次一个女性主任要求我们提供居委会的失业证明,我们是新的小区根本就没有我给他说明情况。她说那就去劳动局在就失业证上面打印上失业状态,我到了劳动局人家说档案不在本市,失业状态不能打印,转了一圈我还是没有拿到她所需要的证明。在就失业证上面明明有退工日期,这难道不能证明已经失业了吗?市里的规定到了地方为什么就变样了呢?缴费的日期马上就要截止了,望领导协调解决,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