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武清区房管局十分重视,已责成工作人员与您沟通,为您解释:
1、对于楼宇门损坏问题: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内,物业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维修。保修期界限满后,业主对专有部分负责维修、养护;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共用部分、公用设施设备,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负责维修、养护。”超出保修期,可以由此楼的收益业主分摊或者使用维修资金进行维修;如果使用维修资金的话,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业主大会决定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以及决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才可以使用。
2、张贴小广告问题:物业会按时进行清洁、清理;
3、自行车被盗问题:物业会加强秩序维护人员的巡逻,减少此类情况的发生。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