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近期买了一个二手房,原房主的公共维修基金没在总房款内,是我单独给的,房主把他当初买房时交的公共维修基金的发票给我了,可是上面是原房主的名字,我想变更成我的名子,请问相关部门谁知道在武清去哪里办这项过户手续!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武清区房管局十分重视,您需要到市国土房管局办件大厅(和平区曲阜道88号)13号窗口申请办理。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要件原件及复印件: (1)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 (2)天津市房地产权证(两个购房人共同持证还需提供共有权证); (3)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明; (4)代办人身份证; (5)维修资金交存票据。 咨询电话:23302305。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4日
(1)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 (2)天津市房地产权证(两个购房人共同持证还需提供共有权证); (3)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明; (4)代办人身份证; (5)维修资金交存票据。
咨询电话:2330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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