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周** 提问时间:2015-11-26

标题:划拨土地的二手房交易是否要多次缴纳土地出让金?

您好:

本人要购买一套二手房,该房是2000年建设的,当时土地性质是划拨,但在2012年首次交易时买方已补缴了出地出让金,目前产权证上的土地性质已改为出让,那么请问我这次交易还要再缴纳土地出让金吗?另外,以后我要是再卖这套房子,买方还要再缴这笔钱吗?(交易多少次都要再缴土地出让金吗?)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5-12-04 是否超时:否

周**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11月26日

周**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我局已于12月3日电话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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