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产假期间为何扣押工资
我是2015年10月11日休的产假,因为大龄单位给了我四个月的产假,单位承诺休产假期间是有工资的,我单位每月12日发工资可到了日子却没给我工资。因此我找到公司理论,公司却答复我说工资先暂时扣下,等休完产假把产前检查和住院期间的费用单子一起拿来,公司会申请生育津贴,然后公司把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比较一下,哪个费用高再支付给我。我觉得这样做不合理,我现在生活很困难,生活来源没有保障,而且对孩子花费的费用很高的。我想问一下公司这样做合不合理,有没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该怎么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