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郭**: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11月24日
尊敬的郭**: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经核查,我市近期的改燃并网项目中很多烟囱还具有实际使用功能,不具备拆除条件。没有实际使用的烟囱会根据相关政策处理。群芳路供热站在改燃时,按照市环保局环评的规定,原烟囱改造后继续使用,目前烟囱暂时无拆除计划。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