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收取押金不予以退还
你好,我是在2015-7-13日在蓟县新世联华超市鼓楼店应聘收银员,因当时我应聘的时候超市还在装修中,故超市要求应聘者一律先交押金500元和胸牌30元才让我上班。(当时是超市财务部给开了收据)并说辞职以后一个月之后就给退押金。7月13日交完押金和胸牌钱之后,超市人事说超市在装修中让我回家听通知,后来在7月25日超市通知我去培训,培训了一个星期没有工资。培训完就正式上班了。后来9月13日我正式辞职了,超市当初收取的押金和胸牌钱共计530元至今都没退还我。希望领导给予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