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冬季供暖缴费难
我现住河北区昌海里小区(房屋产权个人,现用途个人居住,计费面积62.04平方米,采暖费共计1551元)。去年因用公司补助的1500元支票缴费,而被胜利路供热站拒绝,要求按商用40元/平方米缴纳后。2014.11.14咨询了北方网的城乡建设委,最后问题得到了很好的解决,供热站按民用价格收取我的采暖费,开具了一张公司抬头RMB1500的发票及一张个人抬头RMB51的发票。
今天我又去交采暖费了,问题又来了!
收费人员说:你拿的是支票要按40元/平方米收。
我说:去年就是这样交的。
收费人员说:每年的情况不一样,应该先来问问。
我说:去年就是因为40元/平方米投诉了你们,为什么你们今年还是这种说法。
于是收费人员话题又变了说:一户只能开一张发票,不能支票及现金混合交。必须全额支票或全额现金。说系统开不出来两张发票。
我说:你们系统有更新吗?去年就可以开。如果不能开两张发票,可以给我开一张个人抬头的发票。
最后收费人员说给我问问。答复是每年都不一样,不能用去年的说法办今年的事儿!拒绝收取我的采暖费。我就想说老百姓连尽个义务交个钱都这么难吗?请领导们给予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