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本人在机构合并工作岗位变动后工资变化调整是否合理
本人原工作单位为河北区卫生监督所,硕士学历。在2015年7月由于全市三局合一,合并入现单位河北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进入现单位后工资定级发生了变化,在原单位工资待遇按副主任科员待遇(硕士学历定级),进入新单位后工资待遇又改为了按科员待遇,月工资大约降低500元。咨询有关部门领导,对我这种定级待遇是否合理?具体依据?另听说天津市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快要实行了,像我这种情况,工龄如何计算,科员的年限如何界定?谢谢。
本人原工作单位为河北区卫生监督所,硕士学历。在2015年7月由于全市三局合一,合并入现单位河北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进入现单位后工资定级发生了变化,在原单位工资待遇按副主任科员待遇(硕士学历定级),进入新单位后工资待遇又改为了按科员待遇,月工资大约降低500元。咨询有关部门领导,对我这种定级待遇是否合理?具体依据?另听说天津市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快要实行了,像我这种情况,工龄如何计算,科员的年限如何界定?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