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西青区富力津门湖供热胡乱收取滞纳金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居住在天津市西青区富力津门湖云舒花园的业主,我们2012年6月入住,11月15日进入首个供暖期后室内奇冷无比,温度大概十四五度,多次向供热站反应,供热站以“暂时还未接收”为由让找物业人员勘察维修,物业人员到我家将暖气片与外管道同时防水,但室温仍然没有提升。因为当时孩子还小,室温过低实在影响正常生活,只能靠空调取暖,天气实在寒冷就只有在亲戚家借住。当然由于温度无法提升,我们自然也不认可缴纳采暖费用。之后的2013年11月开始的供暖期与2014年11月开始的供暖期,我们仍然要继续忍受室温过低的痛苦,由于供热站迟迟未接收我们小区的供暖,我们有问题还要一直联系物业公司,但物业也只能进行放水和清洗滤网等简单的操作,根本解决不了实质性问题。我们除了对此情况表示愤怒以外什么都做不了,就连测温这么简单的事情也要等着物业公司联系供暖,期间只给我打过一次电话说可以测温,由于家里没人无法进行,此后就杳无音信了。业主自行测温供热站又不予采纳。试问我们室温正常的话谁会纠结于这些琐碎事呢!
今年我们打算办理房本,办理过程中才知道必须将采暖费补齐,说实话我这缴纳采暖费用真是千万个不情愿,但作为老百姓这种弱势群体也别无选择,给自己做了很久工作才认可缴纳采暖费。可万万没想到的是去缴纳采暖费后才知道已经造成了四千多元的滞纳金,这简直令人不可思议,我们没有享受到采暖公司带来的温暖也就罢了,还要雪上加霜。我一直都是合法公民,也没经历过这种事情,心情过于激动,叙述的有些杂乱,最后我讲主要问题分条列出:
1、我们室温不够18度,供暖不能及时测温,导致我们手里没有供热出具的测温单,自行测温供热又不予承认。
2、供热维修还属地产和物业管辖,所以关于室内温度造成了两方扯皮,供暖公司说“我们只提供热源”,物业公司说“我们不负责供暖,所以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3、居住三年以来未接到过任何催缴通知单与催缴电话,我们老百姓根本不知道有滞纳金这回事,供暖有告知的义务,但却没尽职,难道就是想多收取百姓钱财???
滞纳金还在每天不断累计,我们真是束手无策,我想不想做那种打打闹闹的事情,真的希望领导能给解决一下,没享受合格供暖的情况下我都认可缴纳采暖费了,他们还想怎样?真的要欺压百姓到这种程度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