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城镇保险不给报销
本人是红桥区西于庄居民,之前上的是城镇保险,就是一年80.或310那种。其中里面有个生育险,我于2014年12月23号在总医院剖腹产生孩子。因是年底生的,我是于15年9月去街道报销。但得到回复是过期不给报。我想了解。有这个说法么。如果有,为什么我在上保险时负责人没有提示说明呢。当时是说1800元是到医院时时划扣的,但总医院拒绝划钱,说后面可直接报销。因为生完宝宝没有时间,所以我9月去报。我又去了红桥社保咨询,那里的负责人都没有听过这个过期的问题,我向对方说明原因后,对方说有个延时申报,可以让街道向区里申报等,让我咨询街道,对于街道那种态度,及不负责的人来说,我只能来这里反应,希望得到相关的帮助。我就是没有工作才自己上的这个保险,1800元加550的费用都没有给我报销。对于我这个没有工作的人来说是一笔不少的钱数了,而且我上了保险为什么不给报。过期时限在哪里有提示文字。希望得到政府帮助我该如何报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