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5-11-17

标题:美克筑嘉(天津)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商不支付延期交房违约金。

美克筑嘉(天津)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商不支付延期交房违约金。未经我同意强行把违约金以物业费形式抵扣,我要求退还人民币。开发商连同物业以各种理由推脱并且不给于办理。

并且强行要我支付装修保证金,不装修不给退还装修保证金。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5-11-18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知悉,依据《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您所反映的问题建议联系房管局或建委。房管局联系电话:23316187、建委联系电话:2319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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