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5-11-17

标题:商品房验收问题

房管领导,您好

我14年在津南区辛庄镇买了一套商品房,于本月14日办理了收房手续,同时缴纳了物业费、暖气费、预交水电费、装修保证金、垃圾清运费,费用缴纳完毕后领取了房屋的钥匙。

验收房子的时候,没有自来水,自15号到今天没有暖气。请问这些基本设施未到位,开发商能交房吗,是否属于违规。

作为老百姓买房不容易,就是希望尽早拿到钥匙,尽早装修入住。但由于这些基本配套没有,根本无法施工。

请相关领导,指点一下我们应该怎么样维权。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5-11-18 是否超时:否

张*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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