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紫韵花苑小区业委会成立
紫韵花苑坐落于武清区下朱庄街道,目前由静湖社区代管,是下朱庄街道大型居住区,2013年年12月一期建成交付使用,二期也于2015年1月建成交付使用,已交房总户数640户,已入住户数为239户,占总户数比例为37%,交付使用已满2年,现由天津市紫安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物业管理。
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之规定,已交付使用的新建物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成立业主大会:
(一)业主入住率达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首位业主实际入住达到二年以上
紫韵花苑满足业主大会成立的条件,应当成立业主大会。广大业主一致认为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三级资质收取一级服务费用,服务水平达不到三级服务标准:卫生不达标、服务人员态度恶劣、安全措施不到位、车辆牌照及物品常有丢失现象、小区监控形同虚设、公用设施和家里门窗等故障报修不能及时处理、高额违法收取业主共有车位的停车费等等诸多问题的存在。不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无法对物业的收费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物业很难保持与业主正常沟通,对打造文明天津,创建和谐武清十分不利,显然业主委员会的成立迫在眉睫。
可是,昨天当我们业主去下朱庄街道委员会提交成立业委会的申请,却被驳回,理由是开发商没有竣工。试问?如果他十年不竣工,我们就不能成立业委会了吗?
《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之规定,已交付使用的新建物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成立业主大会:
(一)业主入住率达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首位业主实际入住达到二年以上
我觉得我们具备了成立业委会的条件,恳请区领导帮助我们及早成立业委会。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