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开发区的供热不属于市内管理么
我从北方网的政民零距离回复里看到下面子这条,请问下,开发区不属于市内统一管理么,为什么他们供暖从每年的11.1到来年3.31,而我们靠近他们的塘沽就从11.15到3.15呢,交相同的钱为什么就分这么三六九等呢,请回复!!
回复部门: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5-11-16 13:19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江南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 》第十九条规定:“本市供热期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供热单位不得擅自推迟供热或者提前停热。如遇出现异常低温情况,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提前供热和延期停热;供热单位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的决定执行。”如果供热期间您家供热温度不达标,可及时反映,我们将责成供热单位帮您解决。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