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供热时间提前和拖后为什么承诺不兑现
尊敬的市领导:
据新华社电讯2013年报道,天津市发改委主任当时承诺自2014年开始供热时间每年提前到11月1日,截止时间延长到4月1日。但至今未能得到兑现。众所周知,这个规定是几十年前定下的,能否与时俱进,让人民享受改革成果,免受入冬时的寒冷呢?况且天津市本身都不统一,比如开发区一直是后者时间供热,同样一个天津市,为什么不能一致?
至今,我们北辰区万科新城的居民,暖气根本不热,说是泵坏了,刚刚第二天啊,这是怎么准备的?老年人很难忍受。强烈要求追查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