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咸水沽校园里的居民。平时上班家里没人,暖气一直开着浪费能源,开销又大,请问咸水沽校园里小区什么时候能改按流量收暖气费呢。
尊敬的张**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11月16日
尊敬的张**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11月16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按照《天津市供热计量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集中供热范围内符合供热计量收费技术条件的居住和公共建筑,应实施供热计量收费。根据《天津市供热计量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津建公用[2014]597号)文件要求,列入本市供热计量实施计划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居住建筑应达到或超过本市二步节能标准;(二)供热系统设计应符合《天津市集中供热住宅计量供热设计规程》(DB29-26)和《天津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29-153);(三)供热系统施工和验收应符合《天津市集中供热住宅计量供热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29-42)和《天津市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29-126);(四)供热系统设施完好并具备供热计量功能(五)热量表经检定合格。供热计量收费改革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客观要求,供热相关部门也将听取您的建议,逐步完善后尽快实现您家小区的热计量供热。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201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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