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韩* 提问时间:2015-11-16

标题:首套房证明

我于2015年11月9日将名下唯一一套住房出售,与买房者签订了买卖合同,首付款也打到了监管中心,现在我想买一套新房,但是开放商告知不能以首套房来购置新房,需要等监管资金到位,不知像我这种情况房管部门能不能帮我开据首套房证明,或者催一下监管资金到账情况,因为为了凑首付才将现有住房出售,如果不能按照首套房购买新房无论从首付还是税率,还有贷款优惠额度都是不一样的,希望房管部门帮忙处理一下,帮老百姓省下一部分钱,衷心感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5-11-26 是否超时:否

韩*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11月17日

韩*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首套房屋相关政策问题,天津市河北区房地产管理局已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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