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5-11-16

标题:住宅楼上住户下水管漏水损失谁来赔偿

我是南开区悦府家园的业主 楼上住户首次装修入住,下水管在我家厨房吊顶上(非总管道只有楼上使用的管子)。把我家吊顶和橱柜都给泡了。

去年我家自己装修后也发生了类似的问题,厨房首次通水,楼下也是同样位置漏水,但不严重,当时是楼下找的物业和房地产公司给修了。

找楼上住户,楼上说是当初房地产使用管道的质量问题。我也同意这种说法。毕竟都是首次用水出现漏水现象。

找物业公司,物业说他们只负责到入户门以外的部分。下水管可以帮我们维修,只是出于帮忙,但是要签一个免责协议书。

找房地产公司,他们说过了2年的质保期不负责维修和赔偿,让我们找物业。

现在三方都在推卸责任。请问管道应该由谁来维修以及橱柜的经济损失应该有谁来赔偿。

[附件1]

[附件2]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5-11-17 是否超时:否

王*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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