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郝* 提问时间:2015-11-16

标题:关于单位休假制度的问题咨询

本人是一汽丰田一名员工,在2015年6月底到7月初歇病假两周,在到单位医务室换取假条的时候,医务室以换假条时间超期为理由拒绝换取,并且导致在当月受到降级处罚,我想咨询一下有关部门领导,单位这种做法是否合理,我看病期间的病历、药费收据、诊断证明等材料一应俱全,单位这么做法合理吗?而且劳动法中也没有明确指出相关规定,烦请相关领导帮忙解决一下,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5-11-20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就休息休假及规章制度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向您作出政策解释,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20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