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双青新家园供热计费面积标准
相关负责人,您好:
我是天津市北辰区双青新家园的住户,昨天了解到今年双青供热站的计费面积为:使用面积+1/2墙体面积。
《天津市供热采暖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居民住宅供热计费面积范围包括使用面积、内部及其周围全部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其中与相邻用户的隔墙按1/2计算。
《天津市房屋面积测算技术规范》(津国土房测〔2014〕142号)第5.0.1 条说明: 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5.0.3 套内墙体面积是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围护或承重墙体所占的面积,其中各套之间的分隔墙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外墙及套与共用建筑空间的分隔墙,部分计入套内墙体面积,套内自有墙体按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综合以上,我们能否认为供热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
由于去年入住时,双青供热站就是按照房屋购买面积来收取的供暖费,今年给出的实际收费面积也是大于套内建筑面积,因此希望相关部门负责人能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明,谢谢。
以上问题,望答复,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