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郝* 提问时间:2015-11-16

标题:关于双青新家园供热计费面积标准

相关负责人,您好:

我是天津市北辰区双青新家园的住户,昨天了解到今年双青供热站的计费面积为:使用面积+1/2墙体面积。

《天津市供热采暖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居民住宅供热计费面积范围包括使用面积、内部及其周围全部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其中与相邻用户的隔墙按1/2计算。

《天津市房屋面积测算技术规范》(津国土房测〔2014〕142号)第5.0.1 条说明: 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5.0.3 套内墙体面积是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围护或承重墙体所占的面积,其中各套之间的分隔墙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外墙及套与共用建筑空间的分隔墙,部分计入套内墙体面积,套内自有墙体按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综合以上,我们能否认为供热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

由于去年入住时,双青供热站就是按照房屋购买面积来收取的供暖费,今年给出的实际收费面积也是大于套内建筑面积,因此希望相关部门负责人能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明,谢谢。

以上问题,望答复,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5-12-03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郝*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11月16日

尊敬的郝*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天津市供热采暖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居民住宅供热计费面积范围包括使用面积、内部及其周围全部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其中与相邻用户的隔墙按1/2计算。即:使用面积+1/2共用墙体面积+非共用墙体面积。如想对家中供热面积计算有疑义,可携带自己家图纸到所属供热站进行询问。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12月3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